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为“十地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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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21年9月,银保监会按照审慎,稳健,探索,创新的总体要求,选择四地四机构正式启动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即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市场反应积极,取得良好开局,在丰富商业养老金融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为“十地十机构”

《通知》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试点机构扩大至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十家理财公司其中,对于已开展试点的4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由10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500亿元人民币,对于本次新增的6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试点理财公司应当在试点地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试点地区销售养老理财产品,但不得超出试点地区进行销售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参照执行《通知》相关规定

《通知》要求试点理财公司持续优化养老理财产品方案,提高信息披露准确度和透明度,增加长期限产品供给,不得变相通过期限结构化设计规避监管要求,不得宣传养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探索建立现代化的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障为主,以职业养老保障和个人养老保障为辅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然而,与海外发达市场更加成熟的养老体系相比,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各支柱发展极不平衡,养老保障过度依赖第一支柱,第二,三支柱发挥的作用有限。本次试点工作对于促进养老理财产品规范健康发展,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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