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机关各级企事业单位都应支持和保障全民参与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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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2号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强化重点人群潜在风险,检验疫情防控成效,科学高效应对传播风险,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公告如下:

1.5月21日6时起,所有在津居住的居民届时保持居住地相对静止,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的总体安排和街道,社区的组织安排,及时主动配合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到当日24时,完成全市所有员工核酸采样检测

二,全市各级机关,各级企事业单位都应支持和保障全民参与核酸检测各区防控指挥部负责制定本区核酸检测筛查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所有检查都要进行,不落下一个人,不落下一个人,确保全员核酸检测优质高效完成

三,对于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后48小时内的人群,不安排参加核酸检测,各区提前做好备案统计,并妥善安排后续检测对参与疫情防控,核酸采样检测,城市运行保障的工作人员,各区要做出安排,保证工作出行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的,健康码调整为橙色码,核酸检测完成且结果为阴性后,将改为绿色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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