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成矿业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占营业收入的34.57%

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量:5261   

最近几天,国诚矿业发布公告,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关于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业务是否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实际控制人是否占用资金或提供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裕邦矿业商誉及无形资产等问题的问询给予了详细回复。

2021年,国成矿业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数据显示,2020年,国成矿业贸易收入602.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0.66%,2021年,贸易业务收入增至5.9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4.57%

关于公司营业收入构成的变化,深交所问询函指出:交易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中是否存在空转贸易和融资贸易,是否存在真实的业务背景和业务本质。

国诚矿业在问询函中表示,公司2021年贸易业务收入较2020年大幅增长,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总额法确认了2021年部分符合条件的贸易业务收入,变动合理。

问询函回复显示,国诚矿业2021年贸易总额为14.54亿元,其中净额法确认的贸易额为8.7亿元,总额法确认的贸易额为5.84亿元。

总额法和净额法最大的区别在于收入金额的确认总额法按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净额法按预计的佣金或手续费金额确认收入

采用不同的方法确认收入,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率会有明显的差异简单来说,国诚矿业将一部分净收入改为总收入,导致营业收入账面增长同时,收入确认方法的差异会导致毛利率,净利润率等财务指标的可比性降低

对于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贸易业务收入的依据和合理性,国成矿业从锌锭业务和煤炭业务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锌锭业务方面,国诚矿业表示,2021年前三季度由于同业竞争,采用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但第四季度,国诚矿业对锌锭业务合同进行了逐一筛选,将部分收入确认为总额法

煤炭业务方面,国诚矿业表示,2021年前三季度,国诚矿业与客户约定,在公司与供应商的煤炭销售合同中,交货地点为买方的煤炭卸载铁路线,卖方负责铁路运输事实上,国诚矿业不承担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风险,因此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第四季度,国成矿业与客户的煤炭销售合同发生变化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买方卸煤铁路线,风险承担:损坏,损失,数量波动等风险在买方接受并书面确认之前,货物的损坏应由卖方承担根据铁路承运人签发的货物运单,装运:货物权属于天津郭蕊贸易有限公司,因此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

第四季度,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发生变化,使得国诚矿业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数据显示,国诚矿业第四季度营收9.37亿元,占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的54.82%,其中,第四季度贸易业务收入为5.83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34.16%

宇邦矿业的产能扩张和可变性

深交所的问询函聚焦于安全事故,内控机制,商誉减值,无形资产评估计量流程,营销方式等诸多问题其控股子公司宇邦矿业

公开资料显示,宇邦矿业被国诚矿业收购收购时其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26亿,而评估值高达15.88亿,溢价率为1157.56%本次收购过程中,溢价最大的是裕邦矿业采矿权确认的无形资产

2020年的评估报告显示,在矿业权评估中,假设根据2018年完成的可行性研究设计,矿业权生产规模由60万吨/年增加到825吨/年国诚矿业在回复本问询函时表示,预测裕邦矿业将于2027年达产,生产规模为825吨/年

根据预测结果,2027年投产后相关矿山原矿生产规模是2018年的13.75倍对于这一生产规模的预测,在问询回复中,国成矿业给出了较为详细的假设在项目审批假设方面,钰诚矿业在回复中表示,2017年3月14日,原14号文件关于变更生产规模的审批事项以29号文件取消

但环保,安全生产等监管部门的相关审批事项仍然有效评估假设本项目技改扩能满足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成功取得825万吨/年的新采矿许可证是评估结果成立的基础

同时,假设下一年度扩建项目能够顺利通过审批,矿井改扩建能够顺利完成并通过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现有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够顺利延期并在其有效期届满后取得新的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回函,目前,裕邦矿业的采矿权将于2023年10月26日到期上述国土部取消生产规模变更相关审批事项,为宇邦矿业扩大生产规模的假设又增加了一层变量

此外,国诚矿业还提出了两个特殊假设一是宇邦矿业2021年因生产安全事故停产假设裕邦矿业能按计划于2022年5月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复产验收,预测期内不考虑此类事故的影响二是假设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的生产调度计划,在各个预测年度完成采矿和选矿,并且当年生产的产品在当年都可以销售出去并收回货款,即年产品销售量等于年产品产量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