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2023-01-01 16:32 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7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配方案
1.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3,318,0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0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0.040000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020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总分配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距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不到两个月。
二。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8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9日。
三。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22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动词 (verb的缩写)咨询机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21层证券投资办公室
联系人:余斌
不及物动词参考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具体时间表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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